摘要:混凝土及砌體結構是我國現代房屋工程中最主要的兩種形式。但隨著時間推移,許多鋼筋混凝土和砌體結構的房屋開始進入中老年期。同時,由于施工單位、建設單位對工程的質量意識淺薄,沒有對工程進行質量監督等,使房屋存在著許多質量隱患。所以,對混凝土及砌體結構房屋安全鑒定方法進行探討有重要的意義。本文主要論述了如何進行房屋安全鑒定的評級,并詳細介紹對危險房屋的鑒定方法。
房屋安全鑒定分為構件、子單元以及鑒定單元等三個層次,每個層次又包括四個等級,可以是組合件,也可以是一個片段。其中,構建是房屋進行安全鑒定的最基本鑒定單位。而子單元又由構件組成,通常情況下,民用建筑的鑒定標準包括地基基礎、圍護結構和上部承重結構等三個子單元。房屋的安全鑒定應依照相應的步驟和項目進行,一般采用逐層評定的方法:①依據各檢查項目中構件的評定結果來確定構件等級。②依據各構件和各檢查項目的評定結果來確定子單元的等級。③通過子單元的評定來確定單元等級的鑒定。
構件分為混凝土結構構件和砌體結構構件。對它們進行安全鑒定時,應依據構件的承載能力、變形、裂縫以及構造等檢查項目,對受檢構件進行分別的評定,以最低一級作為標準評定構件的安全性等級。例如按構件的承載能力、構造對混凝土結構和砌體結構進行安全評定時,應首先對檢查項目等級進行分別的評定,然后取最低一級做為構件承載力或構造的安全等級。當構件安全性超出構件承載的變形或位移評定時,應注意的是:當析架的撓度實測值在計算跨度1/400以上時,應對構件的承載能力進行驗算。驗算過程中,應注意由位移所產生附加應力的影響,評級時應注意:①驗算結果大于bu級,可認為是bu級,但應附加觀察一段時間。②驗算結果小于bu級,應依據實際情況定為du或cu級。若混凝土構件出現以下裂縫情況時,應作為不能繼續承載裂縫:主筋銹蝕產生的裂縫,寬度在1mm以上;構件因溫度收縮而出現的裂縫,寬度超過相應標準規定,且對結構受力產生明顯影響作用的。
子單元及鑒定單元的安全鑒定主要由地基基礎、圍護結構以及上部承重結構等組成。對于地基基礎的安全鑒定則分為樁基、地基和斜坡三個檢查項目,樁、基礎兩個主要構件。
對地基安全性進行評定時,應根據相關巖土勘察檔案和檢測資料完整度、土層的分布情況,使用原位測試、原狀土室內力學性能試驗等方法進行地基的檢驗。若施工現場的條件允許,可通過荷載試驗確定樁基的承載能力。當地基范圍出現受力軟弱層時,應依照相關要求、規定驗算地基的承載能力。
對基礎安全性進行評定時,應依據原設計、檢測、施工以及工程驗收時的相關文件進行分析。必要時可以向設計和施工人員進行驗證,也可通過局部開挖,抽取、試驗材料的性能、外觀質量等數據。若檢測過程中發現樁基有裂縫或局部損害的現象,應及時查明裂縫出現的原因及程度,對基礎的承載能力進行驗算和分析。
2. 房屋的安全鑒定方法
2.1 鑒定前準備
進行房屋的安全鑒定前,應收集、整理房屋的原始資料,例如房屋的結構類型、建造時間、面積、施工單位及層數等。若無法證實以上內容,應相施工負責人或單位知情人員進行詳細的詢問。盡量全面掌握房屋的實際情況,為安全鑒定打好基礎。房屋的綜合評定應包括三個步驟:①鑒定構件的危險性,并進行等級評定。②鑒定房屋地基基礎、圍護結構等組成的危險性。③鑒定房屋的危險性。
2.2 構件的危險性鑒定
對構件的危險性進行鑒定時,應重點針對于危險點的判別。地基、混凝土以及砌體構件的危險性鑒定包括以下幾個方面。
2.2.1 地基基礎的危險性鑒定
房屋地基基礎分為基礎和地基兩部分,地基基礎的檢查重點在于承重磚墻與基礎連接處的斜向階梯狀裂縫、豎向裂縫以及水平裂縫等狀況,房屋傾斜移動狀況,框架根部與基礎連接處水平裂縫的狀況,地基穩定、滑坡、開裂和土質變形狀況。地基的危險狀態包括:地基產生沉降,且沉降量大于國家規定標準;地基沉降速度大于4mm/月;地基出現不穩定滑移,對上部結構產生顯著影響;基礎有腐蝕、折斷、老化等現象,導致結構產生明顯的位移、裂縫或扭曲等。
2.2.2 混凝土構件的危險性鑒定
混凝土構件的鑒定內容主要包括構件的構造連接、變形裂縫和承載能力等。檢查的重點在于梁、柱、板和房屋主筋的銹蝕、屋架的受力狀況,支撐系統的穩定,屋架的傾斜,柱兩端的水平裂縫等?;炷翗嫾kU點包括:①構件的承載能力在作用效應85%以下。②連續梁、簡支梁受拉部位出現豎向裂縫,寬度在0.5mm,或一側延伸至梁高2/3。③梁板產生撓度在Lo/150以上,受拉區出現大于1mm裂縫。④受力鋼筋出現水平或斜向裂縫,且寬度在1mm以上。⑤梁板主筋銹蝕,沿主筋方向出現縫寬1mm以上裂縫,或混凝土保護層出現露筋、脫落現象。⑥受壓柱出現豎向裂縫,主筋銹蝕、外漏,保護層剝落。⑦墻柱的混凝土出現起鼓、碳化、酥裂,破壞面積在全截面1/3以上。⑧屋架支撐系統出現問題,導致屋架的傾斜,且傾斜率在高度的2%以上。⑨壓彎構件主筋多處銹蝕、外漏,保護層剝落,端點的連接出現松動,有明顯變形裂縫。
2.2.3 砌體構件的危險性鑒定
對砌體構件的危險性進行鑒定時,應從構件的構造連接、變形裂縫和承載能力等開始。重點檢查砌體的連接部位,承重墻裂縫和變形狀況,縱橫墻交接處有無豎向、橫向裂縫,若出現裂縫,應對裂縫的長度、寬度、走向、分布等進行觀察分析。砌體構件的危險點包括:①受壓墻柱出現剝落、風化,或者砂漿粉化,截面消弱1/4以上。②支撐梁、柱截面、屋架端部墻體出現豎向裂縫,縫寬在1mm以上。③墻柱出現傾斜,或相鄰墻體出現通縫。④墻柱重心偏移,產生水平裂縫,且寬度在0.5mm以上。⑤磚過梁產生豎向裂縫,端部出現明顯裂縫,或支撐過梁出現墻體的水平裂縫、彎曲、變形下沉等。⑥墻柱由于剛度不足,產生撓曲、空鼓,或在撓曲部位產生交叉、水平裂縫。
2.2.4 房屋危險性等級劃分
對房屋組成部分的危險性進行鑒定時,危險等級劃分包括:a:無危險點;b:有危險點;c:局部危險;d:整體危險;而對房屋危險性進行鑒定時,應依據下列等級進行劃分:A:結構的承載能力滿足房屋的正常使用,沒有出現危險點,房屋的結構穩定、安全。B:結構的承載能力基本滿足房屋的正常使用,一小部分結構構件在危險狀態,但對房屋的正常使用不產生影響。C:部分構件的承載能力無法滿足房屋的正常使用,局部有險情出現,構成局部危房。D:構件的承載能力完全沒法滿足房屋的正常使用,房屋整體存在險情,出現整棟危房。
3. 結語
民用房屋在長期使用中,由于環境因素、材料老化以及房屋的使用、管理不當等影響,會對結構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傷,使結構的性能劣化、承載能力下降、耐久性降低,從而對結構的使用安全造成影響。所以,對混凝土及砌體結構房屋的安全鑒定方法進行研究、分析對房屋的結構安全、經濟效益有重大的實際意義。